广州中航服(一起飞实体运营公司)于1992年加入IATA,是中国首批IATA会员。
虽然美国于一九四四年邀集五十二个国家,在芝加哥签订「芝加哥协议」,并于翌年成立「国际民航组织」(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,ICAO),但仍无法有效处理国际各航空公司间之票价、运费等商务事项。为了因应这个需求,「国际民航组织」之各国代表达成共识,于一九四五年由各飞航国际航线之航空公司联合组成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」(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),简称IATA。
该组织因与国际民航组织(ICAO)互动密切,无形中已成为一个半民半官之国际机构。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。执行总部在瑞士的日内瓦。在全世界近10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,280家会员航空公司遍及全世界180多个国家。且1974年起,IATA正式批准允许包机公司申请加入,此举极富意义。
为了便于说明及划订地区之运费及运输规章,IATA将全世界划分为三个区,第一区为南北美洲,第二区为欧、非两洲及中东,第三区为亚澳两洲,区与区之间设置混合运务会议,有关国际航空客货运价的协商、清算,运输上各种文书标准格式的订定,及运送应负法律责任与义务之规定等,均由各运务会议审定。目前世界各航空公司均透过该协会相互连结与从事商务协调,IATA已成为全球民航事业所公信之民间组织。 其相关规定为航空从业人员必修之专业知识。
●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的组织任务如下:
- 协议实施分段联运空运,使一票通行全世界
- 协议订定客货运价,防止彼此恶性竞争、垄断,如:MTP
(minimum tour price)为航空公司会员共同制定的票价标准。但允许援例竞争,以保护会员利益。
- 协议订定运输规则、条件。
- 协议制定运输之结算办法。
- 协议制定代理店规则。
- 协议订定航空时间表。
- 协议建立各种业务的作业程序。
- 协调相互利用装备并提供新信息。
- 设置督察人员,以确保决议的切实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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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31 0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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